保卫处工作职责
保卫处工作职责
1.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严格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,以育人为根本,以教学为中心,认真做好服务工作。并加强全处人员的自身建设,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,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和秩序,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好保驾护航。
2.按照上级主
保卫处工作职责
1.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严格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,以育人为根本,以教学为中心,认真做好服务工作。并加强全处人员的自身建设,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,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和秩序,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好保驾护航。
2.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保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,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加强对校园治安、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,开展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。
3.做好学校的政治调研工作,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,发现不安定因素做到及时汇报,妥善处理,切实当好党委的参谋,确保校园政治稳定。
4.负责抓好综治维稳工作标准化管理,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检查、督促各二级单位落实综治维稳工作。
5.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,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认真抓好落实。
6.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,确保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。
7.依照有关规定对各二级单位的“五防”(防火灾、防灾害事故、防盗窃、防破坏、防投毒)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8.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协助校园建筑的消防验收,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落实整改措施,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的培训工作。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和管理。组织指导二级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,按规定建立健全防火工作档案,做好全校消防工作记录。
9.负责校园“110”的组织和实施工作,整顿并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,同一切危害学校治安环境的行为及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。
10.调查和协助处理一般治安、交通和其他问题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本校发生的政治、刑事、治安案件,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重大事故、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保护现场工作。
11.配合属地政府、公安、消防、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,加强校内务工、经商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。
12.维护校内交通秩序,负责设立校内各种交通标志,对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定点停放。
13.做好我校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人员及来校外宾、领导和知名人士的安全保卫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。
14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15.负责全校集体户口申报、变更、管理工作,集体户口人员身份证的申领、换发工作。
16.完成校理事会、校党委、校务会等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